为规范实验动物笼位使用,加速饲养笼位流转,保障科研成果的产出,动物实验室饲养笼位全部采用网络预约制(网址https://dwsyggpt.jst-hosp.com.cn)。
一、饲养笼位预约成功后,课题组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动物送至动物实验室,超期饲养笼位系统释放,需重新预约。
二、实验动物进入饲养笼位,请及时在实验动物综合管理系统(网址https://dwsyggpt.jst-hosp.com.cn)导入动物(导入步骤可在网站资料下载菜单内下载《实验动物饲养减增员操作说明》)。
三、隔离观察饲养(大小鼠3个工作日;兔、犬、猪、羊7天)后,项目组应立即开展相关研究工作,严禁不开展实验研究,长期占用饲养笼位。
四、实验动物饲养笼位大鼠每笼2只;小鼠每笼5只;严禁笼位少养或多养动物(术后动物视手术情况可单笼饲养不超1周)。
五、动物实验过程中,处死或增加动物时应在实验动物综合管理系统中进行减增员操作,操作步骤参见资料下载中的《实验动物饲养减增员操作说明》。实验动物饲养观察为系统自动计费,未及时增减员产生的饲养观察费用,由课题组自行承担。
六、实验项目组笼位出现富余时(动物全部处死减员),系统锁定不计费,笼位保留5个工作日,课题组在这5个工作日内购入并在系统内导入动物,超期系统释放锁定笼位,课题组需重新预约笼位。
七、实验动物综合管理系统按注册号自动计费,严禁私自转借、转用与借用他人饲养笼位。
联系电话:010-58516474
联系人: 各项目主管兽医
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
动物实验室
2025年2月6日